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 高校在线开放课程跨校互选学分互认工作的通知


2023-07-10

福课联盟[2023]6号


各成员高校、各相关在线教育平台单位:


  为丰富高校教育教学资源,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促进教育公平,推动高校教学方式、方法和管理制度的改革与创新,经研究,福建省高校在线教育联盟(以下简称“联盟”)决定继续免费面向成员高校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在线开放课程互选、学分互认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思路

  依托联盟,充分应用国家级省级一流线上课程和优质在线课程资源,积极引进优质在线课程资源,探索学生跨校跨专业修读课程、在线学习成果认证、学分认定和学校间学分互认的学习方式和管理制度,促进信息技术与高校教育教学的融合,推动课堂教学模式改革,培养学生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选课范围

  已在联盟推荐使用的两家在线教育平台上线的国家级省级一流线上课程和优质在线课程资源等(详见联盟管理系统中“本期选课管理”下的“联盟供选课程”)。

  三、课程共享方式

  各成员高校应充分利用联盟体制和在线课程的优势,总结在线开放课程共享、学分互认工作的经验,积极探索教学方法改革,根据本校需要采用全程在线教学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混合式教学等模式,开展在线学习、课程互选和跨校修读学分。

  1.全程在线模式。学校直接选用联盟共享的在线开放课程,组织学生进行全程在线学习,完成在线课程的所有教学要求,开课学校出具在线学习考核成绩,各选课学校依据自身情况自行规定在线学习成绩折算方式与课程学分。

  2.线上线下混合式模式。学校选用联盟共享的在线开放课程,配备相应的任课教师,与开课学校主讲教师共同备课并确定考核方式,部分课时组织学生进行在线学习,部分课时由本校任课教师组织线下面授、研讨、考核等,实现翻转课堂,提高课程教学效果。开课学校出具在线学习考核成绩,选课学校依据自身情况自行规定在线学习成绩折算方式与课程学分。

  四、工作要求与政策措施

  1.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课程共享工作,落实好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管理的主体责任,制定本校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管理办法,规范课程选用、教学、评价、督导和学分认定等管理制度,将在线开放课程纳入日常教学管理,做到线上与线下课程同管理、同要求。分管校领导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相互配合,全力做好课程建设、上线使用、日常教学、教学经验总结与推广等组织保障工作。

  2.各高校应结合本校实际,积极组织教师和学生参加课程在线学习和跨校修读学分工作,出台具体政策和措施对参加此项工作的任课教师在工作量计算、年终考核、教改项目申报等方面给予鼓励和支持。

  3.开课高校要落实上线课程教师团队,课程主讲教师和辅导教师不应少于3人;上线课程主讲教师及教学团队应按照教学大纲要求,实施完整的教学活动,并及时更新课程内容,做好在线服务,确保上线课程质量;线上教学任务包括:课程上线前发布课程简介、课程学习要求、学习时间、考核方式、线上线下答疑时间安排等;课程上线后按时发布话题和活动,协调学习者的讨论,及时答疑与回复,监控学习状态,根据课程学分完成一定量的线上答疑;课程结束前,发布在线考核试题、试卷和考核要求,确认在线考核成绩等。线下教学任务包括:通过见面课组织学生交流与研讨,根据教学需要组织翻转课堂、线下期中或期末考核。每门开课课程均须负责建立起至少一种联系开课教师团队和选课教师团队的网络社交群组,如QQ群、微信群等,群组信息报联盟秘书处备案。

   4.选课高校要根据教学模式和本校学生选课情况,负责为所选课程配备相应的任课教师或辅导教师、助教团队,全面负责课程教学服务与管理,加强学生诚信教育,健全学生违纪行为认定与处理办法,要创造条件与开课学校课程教师团队一起组织线下见面课、现场答疑、专题讲座、翻转课堂等教学活动。

  5. 提供学分课程的平台必须严格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履行安全保护义务;必须严格执行在线开放课程上线基本规范,建立课程内容、质量审查和运行保障制度,未经高校审查并正式推荐的课程不得受理,达不到基本规范要求的课程不得上线;必须强化学习过程监控,充分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依法依规对身份认证、课程内容、讨论记录、学习数据实施监控,有效识别“刷课”“替课”“刷考”“替考”行为;必须向高校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提供开放用户身份数据,开放课程访问数据、学习行为数据以及相关运行数据,以便于高校及教育行政部门对课程质量和教学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并根据高校教学需求,及时准确提供相关高校学生学习数据,免费为学校教学管理提供可实时监查的数据统计和数据分析服务。

  五、选课及开展在线教学的流程

  1.选课:各成员高校从联盟公布的共享课程目录中进行选课,原则上每个成员高校本学期至少应选2门联盟内推荐的课程;各成员高校将选定的课程导入本校选课系统,负责组织本校学生进行选课,并将各门课程选课截止时间通知到学生。各成员高校须于2023年10月13日前完成学生选课,并将选课信息(包括学校、学号、姓名、所选课程等)提交各课程依托的在线教育平台。

  2.在线教学:各在线教育平台负责组织做好学生的注册、选课及开展在线教学等事宜,课程第一周的在线教学须于2023年9月22日前启动;各开课学校和选课学校的教学教务管理联系人、任课教师要加强联系沟通,及时将开课日期等通知到学生,组织做好课程的日常在线教学活动。

  3.数据报送:请各选课高校于2023年10月20日前将《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在线开放课程跨校互选课程汇总表》(附件1)纸质一式一份,寄送到福建省高校在线教育联盟秘书处,电子版发送至联盟邮箱 fjmooc@163.com。

  请各开课高校管理员于2023年9月1日前参照《福建省高校在线教育联盟管理系统使用手册(高校管理员)》(附件2)完善本校预开课程基本信息,并提交联盟审核。

    4.工作联系方式

    ①开课学校和选课学校的教学教务联系人、课程主讲教师、辅导教师的详细联系方式将通过邮件或QQ等方式通知到各校教务处联络人。鼓励有条件的课程建立课程教学QQ群等加强联系。

  ②联盟秘书处:黄老师 0591-83405956;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32号福建师范大学田家炳楼301室 福建高校在线教育研究中心,邮编:350007。联盟工作邮箱:fjmooc@163.com

  ③在线教育平台:

  北京超星尔雅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冯云龙,电话: 13067455298。联系QQ群:1018502051

  慧科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陈艺伟, 电话:15980946231。联系QQ群:1056672013



附件:

    附件1:福建省高校在线教育联盟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在线开放课程跨校互选课程汇总表.xlsx

附件2:福建省高校在线教育联盟管理系统使用手册(高校管理员).docx

 

 

福建省高校在线教育联盟

2023710